7月23日,北京市交通委以及相关部门第二次约谈互联网招车平台负责人,明确提出,“滴滴快的”“优步”等互联网平台组织私家车、租赁车从事客运服务,涉嫌违法。

此次包括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、市交通执法总队在内的8个部门共同约谈“滴滴快的”、“优步”平台负责人,这是继6月2日以后,第二次约谈。
本次约谈再次重申,平台组织私家车、租赁车从事客运服务的行为,涉嫌违法组织客运经营、逃漏税,违规发送商业性短信息(垃圾短信)和发布广告等。各部门要求其停止发送商业性短信息(垃圾短信)等行为并限期整改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相关规定,依法合规经营。
今年以来,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共查处非法运营私家车、租赁车2147辆,涉及滴滴“专车”平台从事非法运营车1211辆,涉及优步平台170辆。
“滴滴快的”、“优步”负责人表示,将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,开展合法业务,接受政府部门的日常监管。
此外,北京市交通委表示,下一步将借助“互联网+”的思维,深入研究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相关举措,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,构建依法合规的良好运输市场秩序。












